9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 ,已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重要工业品低价无序竞争成本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低价无序竞争问题突出的重要工业品生产领域,明确了成本核算形式 、核算基础、核算要求等有关事项 ,为做好成本核算工作提供清晰指引。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整治“内卷式”竞争成效不断显现 ,重点行业竞争生态有所改善,但部分工业品生产领域非理性竞争仍较突出,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可能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不利于经济健康发展。在治理低价无序竞争过程中,各方面反映现行费用 法律法规关于成本的规定较为原则 ,建议进一步明确成本核算要求 。

《通知》明确,成本核算原则上以经营者生产特定产品的个别成本为基础,在无法核算个别成本时,借鉴 该产品的行业平均成本并考虑一定下浮幅度进行核算。核算个别成本应坚持合法性、相关性 、合理性原则 ,计入成本的费用应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相关报表为基础,相关成本费用应与产品销售费用 涵盖的内容相匹配。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